备注: (一)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二)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四)该宗地的容积率不得小于1,不得开发建设别墅等禁止建设项目。 (五)O线延长线由市政府按城市规划组织实施,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不得以此提出任何要求。 (六)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七)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及高位水池无负压供水运行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内管线及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以本条为准,竞得人需无条件执行。 (八)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九)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 (十)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十一)竞得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物业管理用房、业务会议事活动用房,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三)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十四)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5月19日 至 2016年05月30日 到 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5月19日 至 2016年05月30日 到 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3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5月31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5月31日10时30分 在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详见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八楼807室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土流网温馨提示您